官网欢迎您访问西安轨道交通技师学院!

学院要闻

主页 > 西轨之窗 > 学院要闻 >

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| 维护权益的同时,更应该理性消费

作者:西安轨道交通技师 来源:未知 发布日期:2020-03-15 10:28浏览:




送走了女神节  过完了植树节
今天我们又迎来了另一个节日
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
之所以这个节日与我们息息相关
是因为无论每日三餐  交通出行
还是线上线下购物等
我们都同属于一个身份
消费者
今天  西轨君特别为大家
get一些关于消费维权的小知识
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
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俗称“打假日” (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) 是每年的3月15日,由国际消费者组织成立于1983年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安全权
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 
知情权
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 
自主选择权
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
 
公平交易权
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 
求偿权
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时候,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。
 
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
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。
 
获得知识权
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。
 
人格尊严权
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 
监督举报权
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
在庞大的消费者群体中,同学们就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。那么,作为一名学生,我们究竟该如何做到理性消费?对此,以下四条守则希望同学们谨记于心。
拒绝攀比消费:
来自于相互攀比,虚荣心、以及享乐主义风气的攀比消费,是导致学生群体不理智消费的主要因素之一。在消费前三思“是不是应该买?”“买了是不是有用?”“我是不是真的为了需要而买?”,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攀比消费。

拒绝超前消费:
超前消费是当今学生群体的一个普遍现象。很多学生,在月初时花钱大手大脚,宁可选择借贷也要买自己心仪的物品,所以同学们在消费前应当合理估量自己的经济能力,让自己认识到“校园贷”的可怕之处,从而拒绝超前消费!

拒绝大比例娱乐消费:
任何娱乐都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。学生群体本就不该在这方面有大比例的消费,消费时想想父母挣钱时的不易,想想一笔大支出将要带来的不成比例的小享受,想想自己作为学生是否应该如此消费?所以拒绝大比例消费,不妨利用空余时间去阅读一本书籍。

拒绝奢侈品消费:
作为一名学生,我们应该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学习上而非一味追求奢侈品。即使消费,也应该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合理消费,而依靠父母作为唯一经济来源的学生群体,就更应该做到不追捧、不抢购,理性看待奢侈品。